行政许可项目公示 NO.桂经许可示[2008]21号
广西福昶工贸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煤炭经营资格
项目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2、《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4年第25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次修订版)》
受理时间
2008年8月5日——2008年8月14日
受理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能源工业处
主办人员
沈鸿彩
联系电话
2809512
利害关系人意见
评审会意见
同意。李季西 2008年8月14日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公示。卓英子 (签 章)2008年8月18日
公示时间
2008年 8月19日至2008年8月25日
公示方式:广西区经委网 www.gxjmw.gov.cn
对上述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并署上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在公示期间内向广西区经济委员会政策法规研究室反映。受理时限:在公示期内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生路2 号,邮政编码:530012,联系电话:0771-2622047,2809543 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信息汇总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