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经能源〔2007〕589号
关于对全区煤炭经营企业
进行2007年度年检的通知
各市经委、各有关单位:
煤炭经营资格2007年度年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是2006年度年检合格和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我区煤炭经营资格的企业,一律按照本通知年检内容和要求进行2007年度审核检查。
二、被年检企业需上报的材料
(一)原注册资金及储煤场地未达到要求的企业,须增加注册资金、扩大储煤面积。年检时提供扩资及扩大面积的证明材料。凡原颁发的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满仍达不到新的准入条件的,一律取消其煤炭经营资格,不再换发新版《煤炭经营资格证》。
(二)2007年煤炭经营资格年检登记表(附件1);
(三)2007年换发《煤炭经营资格证》证书的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3)(《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终止的企业需填报);
(四)企业当年煤炭经营结算单等经营资料复印件;
(五)企业当年销售煤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六)经2007年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煤炭经营资格证》证书正、副本(《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未满的企业只需提供证书副本)。
三、年检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一)煤炭经营资格的年检由自治区经委能源工业处负责,各市经委负责通知本地有煤炭经营资格的企业按上述内容准备好材料,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初审、汇总(汇总表见附件2、3),《2007年煤炭经营资格年检汇总表》需分为年审合格、年审基本合格、未申请年审及年审不合格三类煤炭经营企业分别汇总,并于2008年元月1日前报自治区经委能源工业处进行年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caihong558558@126.com。
(二)自治区直属的煤炭经营企业的年检材料由企业于2007年12月15日前直接报我委能源工业处。
(三)请各市抓紧工作,认真填报各汇总表,按新版煤炭经营资格证编号次序汇总,通过EXCEL电子表格制作。
未尽事宜,请与沈鸿彩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771-2809512。
附件:1.2007年煤炭经营资格年检登记表
2.2007年煤炭经营资格年检汇总表(点击下载)
3.2007年换发《煤炭经营资格证》证书的企业情况汇总表 (点击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2007年煤炭经营资格年检登记表
企业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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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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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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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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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煤炭经营
资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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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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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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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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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煤场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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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煤场地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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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期终止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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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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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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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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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煤炭主要来源 |
省(区) 市 县 |
2007年
煤炭购销情况 |
购 进 |
销 售 |
数量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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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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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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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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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缴纳增值税(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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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委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自治区经委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主题词:煤炭 经营 年检 通知

抄送:自治区工商局,存档。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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