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经职办〔2008〕28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区直有关厅、局职改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08〕90号)精神,结合我区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自治区工程技术系列和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成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1.高级(含教授级,下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成员应具备工程或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且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3.具有指导和培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并有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4.政策观念强,职业道德好,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且本人自愿。
二、推荐程序
各企事业单位通过民主推荐产生人选,并填写《评委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报市、厅(局),由市、厅(局)根据推荐名额(见附表)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08年8月5日前报我办一式二份,同时将《评委库成员推荐表》(word文档)、《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Excel电子表格)通过电子文档发至我办邮箱(附后)。我办将按照有关条件对候选人员进行审核、汇总和建库后,报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和确认。
三、几点说明
1.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推荐入选评委库。
2.各单位要积极推荐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
3.《评委库成员推荐表》中“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由推荐人选所在市、厅局职改部门填写并盖章;“审查部门职改领导小组意见”和“审批部门职改领导小组意见”栏留空不填。
4.《评委库成员推荐表》、《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请登录:http://www.gxjmw.gov.cn/(“广西经济委员会”)网址,打开人事职称工作下载。
5.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办联系。
通讯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自治区经委人事处(区政府综合大楼520室)
传真电话:0771-2808919
联系电话:0771-2808919
电子邮箱:gxjwrsc@163.com
邮 编:530012
附件:1.工程系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委库成员推荐表
2.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委库成员推荐表
3.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评委库成员推荐表
4.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
5.高级评委库入库成员名额分配表
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