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经企业函〔2007〕1354号
关于报送近年来加快县域工业
发展有关情况的函
自治区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办《关于请提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建议材料的函》(桂县域办函[2007]6号)悉。根据来函要求,经研究,现就我委近年来为加快全区县域工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全区县域工业增加值占县域经济(GDP)的比重达到33.3%,比2002年提高12.5个百分点。其中工业产值超5亿元的县扩大到56个,20亿元以上的县扩大到15个,形成了汽车零部件制造、蔗糖生产、服装制作、茧丝绸加工、建材、淀粉加工、工艺品编织、茉莉花加工、林产化工等一批各具特色的县域工业。截至2007年上半年,全区中小企业已超过100万家,比2002年增加了36万家。中小企业约占全区企业总数的99%,提供约86%的城镇就业岗位。
二、主要做法
(一)抓好政策落实
1.出台配套优惠政策。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桂发[2004]1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桂发[2005]13号)文件精神和刘奇葆书记“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放手发展的方针,消除体制障碍,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服务引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努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区经济中的比重”的重要指示,我委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绝大多数是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从2006年9月起在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科技厅、商务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劳动厅、统计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和企业的意见,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历时八个多月,九易其稿,终于2007年5月22日以桂政发[2007]17号文正式发布。《意见》对我区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准入门槛降得更低,财税方面的支持更为具体,对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培育和扶持的力度更大。《意见》还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把发展中小企业纳入自治区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为把桂发[2004]16号文第9条“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中”的各项奖励条款落到实处,我委在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草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企业品牌表彰奖励实施办法》,该办法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桂政办发[2007]72号文件印发各市、县人民政府,并于2007年4月10日起施行。
2.制订规划,抓好试点。根据我区县域工业的主体是非公有制经济的这一特点,结合贯彻落实桂发[2005]13号文件精神,2005年以来,我委认真抓了县域工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先后选定25个县、市(区)为全区发展县域工业试点县,并组织专家对试点县、市(区)编制的县域工业发展规划进行了评审和编辑成册出版发行,对全区县域工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认真抓好投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
1.2006年,为了解和掌握我区中小企业的融资情况,我委开展了全区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查,共调查14个市457家企业,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
2.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桂政办发[2006]61号),我委牵头召开了“全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工作座谈会”,倾听担保机构的呼声和建议,为切实减轻担保机构的负担,我委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广西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减免所得税的请示》,向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呈报了《关于上报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请示》。
3.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深化中小企业贷款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委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将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执行意见,并每年推荐一批中小企业技改项目给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4.为加强各担保机构间的联系与沟通,我委经过大量的工作,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帮助下,成立了“广西中小企业担保联盟”。
(三)认真抓好技术创新支撑体系的建设
近年来,针对我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差的这一薄弱环节,我委重点抓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更多创新能力强的技术开发机构和资源共享、互促互动的技术开发网络。二是以产品创新为中心,实施品牌战略,培育更多的名牌产品。三是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产业。
(四)切实加强人才支撑体系的建设
一是以各类大专院校、特别是各类职业技术院校为基地,加快工业化人才培养。二是从适应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需要出发,多渠道引进高层次人才。三是通过政策导向和利益驱动,盘活现有存量人才。积极实施“851”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即用好本土人才80万,培养人才50万,引进人才100万。到2012年,我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人才达到250万人以上,各类工业化人才达到180万人以上,其中中高级专业人才40万人以上。
(五)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
1.转变观念、建章立制。“十五”期间,我委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竞争以及加快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了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大幅削减审批和核准事项,对必须保留的审批和核准事项,尽可能简化手续和降低门槛。为更好地提高工作效能,我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而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崭新局面。
2.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培训辅导服务。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我委与有关部门一道,认真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充分发挥自治区中小企业培训中心及各市、县(市、区)有关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大对我区中小企业进行创业指导、技术创新、职业技能等一系列的培训力度。2006年,我委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家发改委举办的《公司法》、“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训班”等一系列培训活动,并分别在南宁、玉林、防城港市等地举办“中小企业创业培训班”,共培训1100多人。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上半年全区经委系统共培训非公有制企业各层次员工6507人,培训的内容更广泛和更专业。
3.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培训辅导服务体系,近几年,我委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方式,通过补贴等方式对中小企业进行创业指导培训。二是认真抓好广西中小企业信息网的建设,逐步实现网上政策和信息发布、企业间交流互动、网上迅捷办事、贸易开发促进的功能。三是建立中小企业市场开拓服务体系,通过组织贸易洽谈会、交流展示会、派遣海外市场开拓团等形式,为中小企业创造开拓市场的机会。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作用,为中小企业做好服务。
4.认真总结过去和抓好下一阶段工作。为更好地加强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协作和互通情况,2007年初,十二个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对2006年所抓的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本部门2007年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工作要点,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十二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要点加以印发,从而使各成员单位对各兄弟部门的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有了具体的了解,有利于协助和互动,从而有效地提高机关的行政效能和政府的管理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政策贯彻落实力度弱
从目前情况看,国家、自治区到各市、县(市、区)出台的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优惠政策不少,但真正落到实处的不多,究其根源:一是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时流于形式,缺乏突破和可操作性;二是某些部门办事拖拉,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慢、拖、扣”现象;三是政策难以真正落实到位,说得多而做得少,一些政府部门仍受传统体制的约束,观念上的障碍也远未消除。
(二)融资难
从目前我区的情况看,担保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担保机制不灵活,加上各商业银行以及担保机构为防范风险,采取了一套几乎是无风险控制机制,这就使得我区一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潜力的非公有制企业由于有效抵押物不足而贷不到款,严重影响了企业抢抓市场和做优做强。
(三)用地难
根据全区十四个市经委上报的情况看,非公有制企业的用地难是一个普遍现象,由此造成了既使是发展前景很好的项目,也无法征用到土地。
(四)企业整体素质仍偏低
1.我区的非公有制企业大多管理能力有限,开拓和战略意识不强。
2.企业的生产、管理粗放,质量品牌意识不强,技术创新滞后,设备简陋,产品档次低下,缺乏拳头产品。
3.人才匮乏。由于我区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的分配和激励机制不优越,加上企业老板的人格魅力和理念偏差,导致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大或留不住人才。
4.外向度低。2006年,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出口14.77亿美元,占全区非公有制企业销售总额的比重偏低。
(五)产业集群形成缓慢
我区就县域工业而言,真正意义上的产业集群仍未形成,只有少部分县(市、区)形成了小企业集群,且存在产业链较短、产品品种单一、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低下等诸多问题。
(六)发展不平衡
目前我区的情况是:桂东南及沿海地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较快,企业规模相对也较大,而桂西北及新设立的地级市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少、规模小。
三、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坚决贯彻落实现有政策,各市加快出台实施细则
1.根据国发[2005]3号、桂发[2004]16号、桂发[2005]1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7]17号)文件精神,各市及有关部门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2.根据桂政发[2007]17号文件精神,我委将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广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桂委会[2006]58号)的精神,尽快在各地级市成立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二)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促进我区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我委将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区新增中小工业企业5000户,其中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0户,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和带动能力强的亿元以上“小型巨人”企业,有100户企业成长为大中型企业。为实现这一目标,要求2005年经济总量在40亿元以上的A类县(市、区)每年新增工业企业15户以上,经济总量在15-40亿元的B类县(市、区)每年新增工业企业10户以上,经济总量在15亿元以下的C类县(市、区)每年新增工业企业5户以上;各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和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企业户数有较大增加。中小企业在优势行业得到较快发展,产业和行业结构更趋合理;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产品结构加快升级,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成长性好、实力强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
(三)改善投融资环境
1.根据桂发[2004]16号和桂政发[2007]17号文规定,建立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应尽早到位。
2.坚决贯彻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桂政办发[2006]61号)。
3.大力推动金融创新。我委将会同各商业银行和各金融及担保机构,开展一次如何解决我区非公有制企业贷款难的研讨活动,提出一系列符合我区区情的金融创新机制。
(四)想方设法解决用地难的问题。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探讨解决我区非公有制企业用地难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五)引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1.加强对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各层次员工的培训。我委将加大培训的力度和投入,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2.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主动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继续推行ISO-9000质量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信息化体系的建设,从而提升企业的现代管理水平。
(六)认真抓好工业园区(集中区)和龙头企业的建设,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
1.认真抓好工业园区(集中区)的建设。建设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现代工业园区(集中区)是吸引工业企业聚集的最有效办法。下一步我委将重点抓好全区37个纳入统计的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支持各市抓好有特色的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市、区)规划建设有特色、专业化的工业集中区,安排和吸引相关企业聚集;抓好定向招商工业集中区的建设,以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为契机,设立区外产业转移和投资我区较集中的地区的工业集中区,如“浙商园”、“粤商园”、“港商园”、“台商园”等。
2.抓好龙头企业的建设。龙头企业在产业集群中的带动力是巨大的,而企业集团式的龙头企业本身就是一个小集群。我委将积极采取扶持强优企业的措施,按照市场规律,帮助和支持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进现代管理体系,培养不同产业的龙头企业以带动产业集群的发展。
(七)分类指导、协调发展
我委将从我区的现状出发,分类对各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行指导,主要是抓好各市、县(市、区)县域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订,并根据各地的优势资源建设工业集中区。
(八)建立抓好政策落实的工作机制
1.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断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建立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责任追究制度,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追究一定的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