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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经委出台发展千亿元支柱产业细化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届党委常委会第56次(扩大)会议关于《广西千亿元工业产业和重点工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审议决定和自治区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把发展七大千亿元产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目标的实现,自治区经委制定了《发展千亿元支柱产业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成立组织机构及机构内部职责分工、发展目标分解、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和宣传报导”等内容。
     《行动方案》建议在自治区推进千亿元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千亿元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自治区经委主任冯祖华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经委副主任汪春伟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发展千亿元产业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有:组织千亿元产业发展的组织实施;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千亿元产业发展情况;执行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千亿元产业发展的决议(决定)等。《行动方案》指定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并对成员处室的具体事务进行了详细分工。 
     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市是《行动方案》的重要措施之一。方案分别对产业销售收入目标与任务、重点支撑项目建设目标与任务、品牌培育目标与任务进行了分解。2008年,食品产业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2010年,石化、有色金属、冶金、汽车、电力销售收入分别超过1000亿元,机械产业达到800亿元左右。2008-2010年,7大产业共新建、续建286个重点支撑项目,计划总投资3246亿元。计划在全区选取62家企业的69个品牌作为国家级以上名牌产品培育对象。其中,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培育对象2个(“玉柴”和“柳工”),中国名牌产品培育对象67个。
     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是实现千亿元目标的两大保障。《行动方案》指出,由千亿元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督查。主要采取督察、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对千亿元产业发展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健全督查制度,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每年对千亿元产业发展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对象为各市经委和自治区经委相关处室。对推动千亿元产业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记功、受牌和物资等奖励,奖励对象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千亿元产业发展好的所在市经委与自治区经委相关处室;对执行千亿元产业发展政策不力,造成千亿元产业发展受阻或影响产业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加强宣传,强化意识,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对我区工业化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只有加快工业发展,才能创造更多的财源,促进财政快速增长,实现全区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在全区上下营造一种人人关心工业、支持工业的良好局面。在广西电视台和广西日报等媒体开辟“千亿元支柱产业与工业化”宣传专栏,定期宣传广西千亿元支柱产业发展和工业化推进动态。同时,加强千亿元支柱产业适时动态信息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千亿元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发简报。

 

     编辑:龙长华     电话:2803064